香港联交所主板第8章、18A、18C、19C及创业板申报标准全解析
日期:2026/6/12
IPO赛道怎么选?一文读懂香港上市规则体系(附2026年联交所最新咨询动态) 对于许多寻求境外上市的内地企业而言,香港联交所无疑是最受青睐的目的地之一。然而,香港联交所的《主板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新上市申请人指南》体系庞杂,不同章节对应着不同类型的公司、不同的财务门槛与合规要求。 本文将对香港联交所主板的一般性上市要求(第8章)、生物科技公司专门章节(第18A章)、特专科技公司专门章节(第18C章)、海外发行人第二上市(第19C章) 以及创业板(GEM)的申报标准进行系统梳理,并结合联交所于2026年3月发布的《上市机制竞争力检讨》咨询文件,解析最新的规则调整方向,为拟上市企业及中介机构提供一份清晰、务实的上市“路线图”。
一、香港联交所主板第8章及创业板的申报标准


标准一:上市时市值至少达到400亿港元;或 标准二:上市时市值至少达到100亿港元,且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收益至少达10亿港元。
投票权比例上限:WVR受益人每股投票权不得超过普通股份投票权的10:1。 最低经济利益要求:WVR受益人在上市时,实益拥有发行人已发行股本相关经济利益的合计占比不少于10%。 创新产业公司:申请人须证明其属于创新产业公司,且具备被市场认可的、成功的业务表现。
二、香港联交所主板18A:生物科技公司上市要求

三、香港联交所主板18C:特专科技公司上市要求


四、香港联交所主板19C:海外发行人上市要求

五、联交所于《上市机制竞争力检讨》咨询文件(2026年3月13日)

控制权变更的灵活性:咨询文件拟将现有实践做法成文化。即使控制权于有关期间出现变动,只要申请人能够证明该变动未对公司管理层的影响力造成重大改变,仍可被视为符合拥有权与控制权延续性要求。 生物科技及特专科技公司的路径选择:允许该类申请人在符合主板一般财务资格的情况下,仍可选择依据第18A或18C章申请上市,增加路径灵活性。 保密递表扩展至所有申请人:将此前仅适用于部分申请人的保密递表安排,扩展至所有新申请人。 申请退回机制优化:当申请被退回时,将公开负责申请材料的专业人士身份及角色,强化中介机构责任。
六、结语:不同阶段,不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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