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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俄罗斯和白俄罗斯主要制裁措施简述
日期:2022/3/11

一.欧盟制裁背景介绍


欧盟经济制裁也叫限制性措施,一贯宣称的基本政策是:促进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保护欧盟的价值观、基本利益和安全;巩固和支持民主、法治、人权和国际法原则;维护和平;防止冲突和加强国际安全。


欧盟对外制裁包括欧盟执行安理会制裁决议的制裁,通过采取更严格和额外的措施加强联合国制裁(如对朝鲜的制裁)以及欧盟自主发起的制裁。本次因乌克兰事件而对俄罗斯和白俄罗斯发起的制裁为自主制裁。


不同于美国具有强烈长臂管辖效力的制裁体系,欧盟经济制裁法律法规具有较为严格的属人和属地效力,域外效力与美国相比较弱,主要适用:

  • 欧盟境内的实体;

  • 欧盟成员国管辖范围内的飞机或船只上的行为;

  • 欧盟成员国国民,无论是否位于欧盟境内;

  • 依据欧盟成员国法律注册的实体,无论是否位于欧盟境内;

  • 在欧盟境内完成全部或部分业务的实体。


在今年俄罗斯与乌克兰冲突加剧之前,欧盟对俄罗斯的制裁主要内容为:

  • 实施军火贸易进出口禁运;

  • 对于军事用途、或供俄罗斯军事最终用户使用的军民两用货物实施出口禁运;

  • 限制获得用于石油生产和勘探的技术和服务。

  • 限制特定俄罗斯国有银行或在能源及国防板块活跃的企业(及其非欧盟的子公司,和其他无论欧盟内或外的能代表受制裁的企业)进入欧盟的资本市场。


在今年俄罗斯与乌克兰冲突加剧之前,欧盟对白俄罗斯的制裁政策包括:

  • 进一步限制武器贸易,禁止销售、供应、转让或出口主要用于白俄罗斯当局或代表白俄罗斯监测或拦截互联网、移动或固定网络上的电话通信的设备、技术或软件。

  • 禁止以军用为目的向白俄罗斯的特定个人、实体或机构出售、供应或转让两用物项。

  • 对石油产品、氯化钾(“钾肥”)和用于生产或制造烟草产品的物项实施贸易限制。

  • 限制白俄罗斯政府以及白俄罗斯国有金融机构或实体进入欧盟资本市场;禁止向白俄罗斯政府和白俄罗斯公共机构提供保险和再保险,禁止欧洲投资银行参与白俄罗斯公共机构项目。

二.欧盟针对俄乌冲突发起进一步经济制裁


俄乌冲突激化后,欧洲理事会采取进一步的限制性措施,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表示对俄罗斯的制裁目的是封锁俄罗斯经济战略部门,阻止他们获得关键技术和市场;削弱俄罗斯的经济基础和现代化能力;冻结俄罗斯在欧盟的资产,并停止俄罗斯银行进入欧洲金融市场。本文从贸易制裁、金融制裁和待遇制裁三方面探究欧盟为应对乌克兰冲突发起的针对俄罗斯及白俄罗斯的主要经济制裁。


贸易制裁 一般包括禁止向被制裁国出口特定产品、服务或技术;对被制裁国实行出口许可制度,要求出口前预先审查;禁止从被制裁国进口特定产品或服务等。


针对俄罗斯:

  • 3月10日欧理会决定除去有限的涉及人道主义帮助的例外,禁止向俄罗斯境内的任何个人或实体出售、供应、转让或出口海上航行货物和技术。

  • 2月25日欧盟在能源、交通和科技领域加强对俄限制,禁止向俄罗斯出口用于炼油、航空航天业的货物、技术或服务;禁止向俄罗斯出口军民两用货物、技术,或提供财务支持、代理等相关服务;禁止出口有助于俄罗斯提高军事技术或发展国防安全领域的货物、技术和服务,包括半导体产品和尖端技术等。(例外:人道主义目的;医疗或制药用途;临时出口供新闻媒体使用的物品;软件更新;消费者通信设备;非政府方面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用于前往俄罗斯旅行的个人及其直系亲属的个人目的)


针对白俄罗斯:

  • 3月3日欧盟针对白俄罗斯实施出口管制,禁止购买、运输和向欧盟进口源自白俄罗斯或从白俄罗斯出口的下列物品:用于生产或制造烟草产品的货物、矿产品、木制品、水泥制品、橡胶制品、钢铁产品以及氯化钾("钾盐")产品及服务。此外,欧理会决定禁止直接或间接向白俄罗斯的任何个人或实体出售、供应、转让或出口以下物品和相关服务:(欧盟)2021/821号条例附件一中所列的所有两用货物和技术;可能有助于白俄罗斯的军事和技术改进,或有助于其国防安全部门发展的货物和技术。


金融制裁 一般是通过禁止或限制向被制裁国放贷;禁止向被制裁国企业提供出口信贷和担保;冻结被制裁者在欧盟境内的财产;对被制裁者处以罚金等方法达到与被制裁方切断金融联系的目标。


针对俄罗斯:

3月2日,欧理会决定禁止向俄罗斯的7家银行及由其直接或间接控制50%以上的实体提供SWIFT服务,这些银行包括:

  • Bank Otkritie

  • Novikombank

  • Promsvyazbank

  • Bank Rossiya

  • Sovcombank

  • VNESHECONOMBANK(VEB)

  • VTB BANK

除前往俄罗斯旅行的人和外交使团使用外,禁止向俄罗斯或俄罗斯境内的任何个人和实体(包括俄罗斯政府)出售、供应、转让或出口以欧元计价的纸币;除2022年3月2日之前签订合同外,禁止投资、参与或捐助由俄罗斯直接投资基金Russian Direct Investment Fund(RDIF)共同资助的项目。


  • 2月28日,欧理会通过多项俄罗斯相关限制措施,禁止与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或代表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或在其指示下行事的任何法人、实体或机构进行交易;冻结26名活跃在石油、银行、金融业、政府、军方的个人和一家实体(Gas Industry Insurance Company SOGAZ)的资产。

  • 2月25日,欧盟采取了广泛的经济制裁措施:禁止俄罗斯进入欧盟资本市场、禁止俄罗斯国有实体的股份在欧盟交易场所上市;禁止接受俄罗斯国民或居民超过10万欧元的存款;禁止欧盟中央证券存管处(EU Central Securities Depositories,以下简称CSD)为俄罗斯客户提供特定服务;禁止向俄罗斯客户出售以欧元计价的证券等。这些制裁措施大大限制了从俄罗斯流入欧盟的资金。

  • 2月23日,欧盟禁止直接或间接购买、出售、提供投资服务或协助发行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理俄罗斯及其政府、俄罗斯中央银行等在2022年3月9日之后发行的可转让证券和货币市场工具,并禁止在2022年2月23日之后向俄罗斯及其政府、俄罗斯央行或代表俄罗斯央行行事的实体提供或参与提供任何期限的新贷款或信贷。此外,欧盟发布了有针对性的个人制裁,增加351名投票承认顿卢地区独立的俄罗斯国家杜马,并对另外27名高层个人及实体实行制裁措施——包括资产冻结和禁止向所列个人和实体提供资金。


针对白俄罗斯:

  • 3月10日,欧理会决定禁止向 Belagroprombank、Bank Dabrabyt 和DBRB(白俄罗斯共和国发展银行)及其子公司提供 SWIFT 服务;禁止与白俄罗斯中央银行的储备或资产管理以及为白俄罗斯的贸易和投资提供公共融资有关的交易;禁止白俄罗斯国有实体的股票在欧盟交易场所上市和提供服务(自2022年4月12日起);禁止向白俄罗斯国民或居民,或在白俄罗斯成立的实体出售2022年4月12日之后发行的欧元主导的可转让证券;禁止向白俄罗斯或白俄罗斯境内的任何个人或实体出售、供应、转让或出口以欧元计价的票据;禁止欧盟中央证券存管机构(CSD)向白俄罗斯国民或居民,或在白俄罗斯设立的实体提供服务。

  • 3月3日,欧盟将白俄罗斯军队的22名高级成员放入黑名单,对其金融制裁措施包括冻结资产和禁止向名单上的个人提供资金。


待遇制裁 一般是针对入境欧盟的要求对被制裁对象做出旅行限制或航空限制。


  • 上述制裁名单上的俄罗斯和白俄罗斯个人均被禁止进入欧盟国家。

  • 3月2日,欧盟宣布补充一揽子措施,其中涵盖的待遇制裁包括禁止俄罗斯各类航空公司飞越欧盟领空和进入欧盟机场;以及禁止国有媒体 "今日俄罗斯 "和 "卫星 "在欧盟进行广播。

  • 2月28日,欧盟拒绝允许俄罗斯航空承运人(包括作为营销承运人)运营的飞机、或任何俄罗斯注册的飞机、或由俄罗斯法人或自然人特许或以其他方式控制的非俄罗斯注册的飞机降落、起飞或飞越欧盟成员国领土。

  • 2月25日,欧盟暂停适用针对俄罗斯外交官等官员、公务人员、商界人士等进入欧盟的签证便利条款。


三、对于违反合规义务的惩罚措施


由欧理会表决通过的欧盟制裁条例直接适用于成员国,各成员国采取措施以确保欧盟的制裁措施得到遵守,并自主决定对于违反合规义务的惩罚措施,通常来说,违反金融或贸易制裁法律的行为会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四、对中资企业经营活动的建议


1.  欧盟对俄罗斯和白俄罗斯施加的制裁不具备“长臂管辖”效力,所规范的主体仅为欧盟个人、实体和团体。在欧盟的中国企业应检查其股权成分中是否有被欧盟所制裁的俄罗斯,白俄罗斯或其他制裁个人或实体,股权持有是否已超过50%。


2.  应谨慎与欧盟特定制裁对象进行交易:若中国企业相关行为涉及该地区国家制裁人员或实体,应注意针对交易对象进行制裁名单筛查,确保其不是欧盟制裁个人和实体,否则可能会因为与其交易而受到欧盟处罚。


3.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向欧盟申请例外:受管辖的企业可以通过向欧盟申请例外的方式与被制裁国家、个人或实体进行交易,交易类型包括、人道主义关怀或国际义务。例外需要针对每次交易都进行申请。


4.当前局势下,还应综合美国对该地区国家的全面制裁措施,谨慎交易。

 

该文稿不是法律意见书,如相关企业需要专业指导,请垂询:卓纬律师事务所国际贸易与合规部 刘向东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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