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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静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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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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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民商事争议解决、公司治理、私募股权和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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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610 8541 9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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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8610 8587 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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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jing.yu@chancebridge.com
执业领域和经验
- 于静律师专长于民商事诉讼、仲裁业务,在公司治理与股权纠纷、投融资纠纷、私募股权基金等领域拥有丰富经验,近年来代表客户在最高院、高院等各级法院及北京仲裁委等仲裁机构处理了众多一审、二审、再审、发回重审等标的过亿元的疑难复杂商事案件。
- 加入卓纬前,于静律师拥有近6年知名红圈律所资深律师工作经验。在中伦工作期间主要从事公司合规、投融资、私募股权基金及前述领域的争议解决业务,并担任中国化工、中工国际(002051.SZ)、中国航天、中邮人寿保险、国网英大、中国机械国际、中影光峰、中粮信托、京粮控股(000505)、东土科技(300353)、金茂资本、中汇金、荣昇供应链等多家上市公司、中央或地方国企及大型民营企业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
- 于静律师亦曾任北京市某法院商事审判庭法官,拥有逾8年商事审判工作经验。于静律师在担任法官期间承办案件的类型主要为合同纠纷(含金融借款、追偿、委托理财、代理、拍卖、保证、抵质押、融资租赁、保理、演出、服务、广告、合伙协议等各类型合同案件),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信托、银行等有关的金融案件,特殊程序案件(如保全、执行异议等)。
- 7年法学院校学习、8年法院商事审判及近6年红圈律所工作经验,使得于静律师精通各类型民商事法律,娴熟掌握保全、审理、执行等法院诉讼程序, 并具有非诉视野,可以综合运用商业、民商事、执行和非诉经验在金融、公司、商业合同等不同领域为客户的综合性复杂民商事法律事务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
工作经历
- 2024年加入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
- 2018-202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公司业务部,任资深律师。
- 2010-2018,北京市某法院,商事审判庭,历任法官助理、法官。
教育背景
-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硕士。
- 山东大学,法学学士。
工作语言
中文、英语
争议解决
- 某基金投资争议退出项目(涉案金额一亿余元,代表某基金、基金管理公司应对基金股东对其提起的投资款返还诉讼在江西高院、最高院的一审、二审、再审、再审后重一审、重二审等法律程序,取得胜诉)
- 某基金投资争议退出项目(涉案金额一亿余元,代表基金、基金管理公司等应对基金股东对其提起的股权退出诉讼在杭州中院、浙江高院、最高院的再审、再审发回重审后一审、二审等法律程序,获得胜诉)
- 某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的执行及执行异议项目(涉案金额七亿余元,为某上市公司股东应对债权人提起的因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产生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在武汉中院的执行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客户达成和解取得上亿元的债务豁免并完成股票转让处置等一揽子的争议解决)
- 某信托项目(涉案金额六亿余元,代表信托公司为其与上市公司及某房地产公司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纠纷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债权确认及处置、投后监管、抵押物处置、债务人破产重整程序等,协助客户获得债权全额清偿)
- 某基金对赌争议项目(涉案金额近二亿元,代表某基金在北京市某法院处理其与目标公司及实控人的股权回购争议,达成和解并申请强制执行)
- 某投资回购争议仲裁项目(涉案金额四亿余元,代表数家基金客户向某上市公司在北京仲裁委提起股权回购仲裁,取得胜诉)
- 某央企财务顾问费争议项目(涉案金额近一千万,代表某央企上市公司应对相对方就双方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签署的《财务顾问协议》在北京市某法院提起的诉讼,取得胜诉)
- 某央企借款担保纠纷项目(涉案金额六千余万,代表某央企就借款担保纠纷案件在北京某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取得胜诉并获得全额清偿)
- 某股东资格确认纠纷项目(涉案金额一千余万,代表某上市公司在上海某法院应对相对方提起的因股权代持引发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获得胜诉)
- 某股权转让/回购项目(涉案金额一亿余元,代表某影业公司股东应对与大股东及基金股东之间的权益争夺,参与相关和解谈判,并促成各方股东就各关联公司相关股权转让、回购及其他争议达成一揽子和解方案)
- 某央企损害公司利益纠纷项目(涉案金额数亿余元,代表某央企处理其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之间损害公司利益纠纷及公司解散清算纠纷)
- 某央企公司控制权争夺争议(代表某央企处理其参股公司的公司控制权争夺案)
非诉之基金、信托、投资、重组、解散破产清算
- 某央企股权托管项目(涉案金额数十亿,代表某央企处理其与关联公司的股权托管事宜,涉及相关尽职调查、交易文件起草及相关重大服务及资金监管争议、采购分包争议、房屋买卖租赁争议、公司解散清算等专项事宜)
- 某央企重组项目(涉案金额一亿余元,代表某央企应对其对外投资纠纷、与其他股东的债权债务纠纷、股权转让及回转纠纷等,参与和解谈判并达成资产重组)
- 多个基金股权投资项目(代表多个基金客户对目标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包含法律尽调及交易文件起草)
- 多个信托投资项目(代表某信托公司完成多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设立项目,出具交易文件及法律意见书)
- 代表某央企处理其参股公司的自行解散、清算程序
- 代表某外资公司处理其在合资公司中与中方股东之间的权益划分、投资退出事宜
- 于静律师撰写过各种商事法律业务文章发表于《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人民法院报》《民事案件审理思路集成》《北京日报》《企业观察报》《企业管理》等,并作为主要执笔人员参与撰写了国内首本基金对赌专著《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对赌条款及司法案例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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