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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仲裁周系列活动——“机构投资者退出的难点与路径”研讨会顺利举办
日期:202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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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3日,由卓纬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商联讯提供支持的第十三届中国仲裁周系列活动 ——“机构投资者退出的难点与路径”研讨会在北京顺利举办。研讨会由卓纬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郑小敏主持,现场汇聚多位在资本市场、法律实务、学术研究领域极具影响力的专家学者担任主题分享嘉宾,围绕机构投资者退出案件的裁判理念与动向、机构投资者退出的实务难点与路径两大议题,从司法、理论、实操、合规、争议解决等多维度,构建破解 “退出难” 的完整认知体系;不仅梳理 “退出难” 的表层问题,更挖掘其背后的制度根源与规则短板,共同探索兼具合规性与实操性的破局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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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小敏

卓纬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


本次研讨会备受业界关注,线上线下参会人数逾3200人。值得关注的是,9月12日仲裁法时隔30年完成修订,这一法律制度修订的重要契机,将为资本市场纠纷解决体系完善注入新动能。





中国仲裁周系列活动


机构投资者退出的

难点与路径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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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天枢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国际案件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国际案件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尹天枢出席研讨会并致辞。尹处长表示,本次研讨会是业界最值得期待的活动,尹处长指出,仲裁在金融争议解决领域的重要地位,是重要的争议解决方式之一,其因保密性、专业性强的特点,一直受到行业青睐。在当前金融行业监管趋严的背景下,投资行业也正在面临新的挑战。尹处长期待各位嘉宾为金融投资争议中的具体问题提供宝贵见解。



主题一


机构投资者退出案件的裁判理念与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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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勇健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国际法官

卡塔尔国际法院及争端解决中心国际法官


张勇健先生以“海富案”为切入点,深入解读了九民会议纪要有关对赌协议的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张勇健先生进一步探讨了仲裁程序中如何认识和对待司法解释、司法政策以及司法观点这三类指引。他指出,当前法律实践中,对于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及司法观点是否对仲裁案件裁决具有约束力,业界仍存在争议。此外,张勇健先生还针对对赌协议案件中争议较多的问题,例如仲裁案件中对于公司回购条款效力的理解、目标公司为股东回购提供担保、回购义务触发后的行权期限等问题展开探讨,为理解对赌协议纠纷案件的实操难点提供了关键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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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林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叶林先生从投资者股权退出的裁判理念与域外观察为视角展开主题演讲。叶林先生指出,仲裁在处理投资争端领域具备自身的特点与显著优势,仲裁制度与诉讼制度之间必然存在竞争关系,而这种竞争是推动制度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风格不同的仲裁机构,或仲裁行业形成的共识性逻辑与观点,都将引导整个制度的发展。同时,叶林先生分享了其关于对赌退出的比较法观察。叶林先生表示,对赌协议当前存在词语使用混乱问题,相关立法亦存在欠缺,相关问题的处理和认定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叶林先生从比较法研究的视角,阐释资本维持、抽逃出资对退出的规制和影响。叶林先生还分享了投资退出的工具,分别为分配、回购、赎回、清算剩余资产以及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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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祥瑞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金融仲裁专业委员会主任


卜祥瑞先生围绕“机构投资者退出案件裁判价值取向”这一问题展开探讨,内容分为四个维度:机构投资者退出案件的特点、机构投资者退出案件裁判的基本原则、机构投资者退出的典型案例与问题,以及机构投资者退出案件的审理与代理建议。其指出,机构投资者退出案件特点鲜明:资金规模大、专业程度高、投资周期长、监管相对严格,风险呈现分散化。在案件裁判方面,卜祥瑞先生强调需遵循四大原则:一是尊重意思自治,慎用公平原则;二是尊重交易习惯,恪守契约精神;三是坚持风险与收益衡平原则;四是慎用公序良俗,坚持依法裁判。最后,针对机构投资者退出风险的防范,卜祥瑞先生提出三方面建议:其一,有效运用仲裁方式化解风险;其二,精准研判金融争议裁判价值取向;其三,坚持通过多元方式化解金融争议。


主题二


机构投资者退出的实务难点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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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佳兴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


周佳兴先生围绕私募股权基金退出的路径与挑战展开分享。他首先介绍了私募基金投资项目的退出方式,包括被投企业IPO退出、股权转让退出、回购退出、并购退出,以及被投企业清算退出;同时提及私募基金期限届满后的退出路径,即二级市场交易与私募基金清算。此外,他从全球视角,分析了当前私募股权基金退出面临的核心问题与挑战,涉及宏观与金融环境、估值与定价难题、IPO 窗口收窄与审查趋严,以及并购退出受阻等方面。他还同步介绍了私募基金各退出路径对应的应用场景,以及实操过程中需重点关注的要点。最后,针对机构投资者,他提出了一系列建议:探索多元化退出策略,提前规划退出时机;强化合同的预先设计与管理;建立专业的投资退出团队,提升谈判能力;加强信息披露;定期评估企业的成长性与市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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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丽艳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中冶集团法律部部长


毕丽艳女士从创始股东与公司视角对机构投资者退出的矛盾、困境与策略等进行分析。首先,她剖析了非友好退出的底层冲突。同时,她指出退出过程中创始股东与公司面临的核心困境:控制权旁落、巨额现金回购来源、基金期限压力催生短期主义,以及退出保密要求导致人心涣散。关于退出难点,她认为,一是财务投资者与产业投资者因估值逻辑不同引发的估值博弈;二是交易结构设计的复杂性;三是利益协调的难度。此外,她认为机构投资者可能面临四大阻力:主张对赌条款本身无效,主张履行回购的条件“未成就”或“可免责”,主张回购程序“不合法”或“履行不能”,针对创始人个人的“执行防御”。针对上述问题,她提出以下策略:一是在融资阶段做好顶层设计;二是在退出过程中强化“主动管理”;三是注重与投资机构的“共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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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宇翔

卓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胡宇翔律师分享了2023-2025年机构投资者退出十大典型案例,论述了不同退出场景下的核心法律与实务问题,覆盖对赌回购、资管计划、债券、基金等多个领域。具体包括:一、对赌回购退出场景下,回购权的行使期限;二、对赌回购退出场景下,以股权为限承担责任的问题;三、资管计划退出场景下,双重嵌套资管合同中投资人权益的救济路径;四、债券退出场景下,债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的交易因果关系;五、基金退出场景下,合伙企业的解散及强制清算问题;六、基金退出场景下,基金管理人的尽调义务;七、基金退出场景下,更换基金管理人问题;八、信托退出场景下,劣后级受益人对优先级受益人的差额补足义务;九、信托退出场景下,受托人与劣后级受益人转移信托财产时,优先级受益人的救济路径;十、明股实债退出场景下,出资责任可否免除。


中国仲裁周

本次活动,为第十三届中国仲裁周44城112场活动之一。中国仲裁周自2013年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人民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共同发起成立,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法治日报共同组成组委会。作为国际仲裁界的年度交流盛会,系列活动于每年九月在国内外数十座城市同步举行,通过主办专题论坛、发布前沿报告、开展专业讲座、组织模拟仲裁等深度参与方式,推动中外仲裁实务融合互鉴,形成 “全球视野、中国智慧”的品牌效应。


十二载深耕不辍,中国仲裁周系列活动一直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积极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国贸促会、联合国贸法会(UNCITRAL)、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ICCA)、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有关地方政府和贸促会、地区仲裁机构、省市律师协会、国内知名院校、律师事务所、企业、商学会等,以多种形式参与平台共建。国际商会仲裁院(ICC)、亚洲国际仲裁中心(AIAC)、美国仲裁协会国际争议解决中心(AAA - ICDR)、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SCC)、德国仲裁院(DIS)等多家境外知名仲裁机构,多次举办或派员出席系列活动。截至目前,活动累计举办城市已达 60 余座,线上、线下总参与人数逾千万,已发展成为兼具专业性与国际影响力的仲裁界盛事。


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积极参与贸仲仲裁周系列活动,深耕金融法律服务领域,与各界同仁携手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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